足協通知俱樂部上報財務賬號拉開監管大幕

記者肖良志北京報道
4月26日,中國足協正式下發通知,要求各職業俱樂部提供相關財務賬號,拉開財務監管大幕。如有俱樂部弄虛作假,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罰。
在治理規范職業聯賽的18條中,明確規定將統一俱樂部的財務賬號,所有的收支以及相關交易,都要在提供的賬號中進行。而且,俱樂部不得用現金方式發放工資和獎金等。4月26日,中國足協邁出實質性一步,正式通知各職業俱樂部上報各自的財務賬號,5月5日之前完成此工作。
按照中國足協通知中的要求,俱樂部需要提供在大陸、港澳臺、境外銀行的賬戶,俱樂部的子公司、分公司在大陸、港澳臺、境外銀行賬號。同時,各俱樂部還要提供2015-2016年內為球員、教練員本人或親屬、經紀公司、原所屬俱樂部等可能利益相關方支付過大額資金(折合人民幣大于200萬元)的關聯方賬戶;2015年-2016年為俱樂部工作人員本人及其家屬等可能利益相關方支付過大額資金(折合人民幣大于200萬元)的關聯方賬戶。
通知中要求,各俱樂部必須蓋章之后才能上報。中國足協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搞清楚各俱樂部的具體收支情況,為后面出臺相關的“財務虧損制度”做準備。按照中國足協的計劃,今后肯定會制定“財務公平制度”,設立具體的虧損比例,不得連續三年超過制定的虧損比例,否則相關俱樂部就被取消注冊資格。只有賬務具體準確的財務情況,才能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財務公平制度”,所以賬號的真實性非常重要。
此前,有些俱樂部買賣球員的時候,轉會費可能會有“陰陽合同”,還可能有中國足協不允許的“簽字費”,如果將所有具體的賬號上報給中國足協,等于自己的財務沒有了秘密,還可能發現其中的問題。因此,各俱樂部是否愿意如實提供賬號,還是未知數。
不過,中國足協會召集各俱樂部開會,專門闡釋這樣做的目的。另外,治理規范職業聯賽的18條,不僅僅是中國足協和國家體育總局的要求,還有更高層的支持,在這樣的背景下,各俱樂部應該如實上報自己的銀行賬號,接受中國足協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