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至周末進行的中超第17輪比賽中,蘇寧球員葉重秋飛踹上港球員楊世元無疑是焦點事件。據悉,盡管葉重秋賽后道歉,但禁賽恐怕是5場起步。
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進行僅8分鐘,葉重秋在一次中場的爭奪中,跳起飛踹楊世元胸部,導致后者長時間倒地不起,并最終被蔡惠康當即換下。楊世元下場時,可以清晰看到他的胸部的球衣被鞋釘刮的完全撕裂,而且眼睛部位疑似受傷。
好在最終經過檢查,楊世元的眼睛無大礙只是胸部和面部有多處血印。賽后葉重秋也在社交媒體上向楊世元道歉。
盡管如此,根據《北京青年報》分析,葉重秋也將至少遭到停賽5場、罰款5萬元的處罰。北青報稱,今年修訂的《中國足協紀律準則》已經對違紀行為對應的罰則有了更為細化、更為符合行業特色的界定。比如“罰則”第48條對“從重處罰”有了更為明確的認定——“侵犯部位系頭部、面部、襠部;情節嚴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雖未造成嚴重傷害但造成被侵犯對象無法上場”都符合“從重處罰”條件。
但“重罰”也都是在規則尺度范圍內執行的。“罰則”第53條這樣寫道,“實施暴力行為(肘擊、拳擊、踢打等)的,給予至少停賽或者禁止進入替補席3場,并處罰款至少3萬元。”結合本賽季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已經處理的賽場內暴力違紀者的處罰結果,葉重秋一旦被認定暴力違紀,那么將至少被停賽5場、罰款5萬元。對比2年前奧斯卡“悶人停8場”來看,這樣的處罰似乎不算“重”。
不過另一家北京方面的媒體《新京報》則是對葉重秋的行為則進行了痛斥。《新京報》稱,道歉效率這件事,和賽場環境能不能得到凈化并無關系。葉重秋應該還記得,5月12日時,他對郜林也是這么說的,“把人踢傷了,這個太抱歉了。”兩個月后,他把類似的措辭又用在了楊世元身上,“在這里我真誠地向楊世元致歉,對不起。”所以你看,良好的認錯態度可沒耽誤他再次犯規,而且犯規性質還更惡劣了。1992年出生的葉重秋在道歉中也知道,這個討來紅牌的犯規是“一個傷害性動作”。球員吃的是身體飯,作風硬朗、逼搶勇猛是值得鼓勵的,但這與傷害性犯規有著天壤之別。可悲的是,知道歸知道,“砸人飯碗”時,他可一點沒腿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