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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P、APT、FMV、PSR、SCR、SSR、TBA……足球世界里奇奇怪怪的縮寫又增多了。它們一律關乎于“財政公平”,但每改一版,每加一條,就新起個名字,新造個縮寫,以為大家都能分得清,記得住。
本周五,英超在倫敦召開20隊全會,就2026-27賽季開始的一系列財政公平新規進行表決。簡言之:過去幾年中的PSR(利潤與可持續發展規則)將從下賽季開始廢止;TBA(首尾錨定規則)表決沒通過;SCR(球隊成本比例規則)和SSR(可持續發展與體系韌性規則)通過了,將于下賽季開始施行。

賣女足賣酒店不管用了
這當中,爭議最大的首尾錨定規則首先進行表決。結果,20隊中,只有7隊投了贊成票,12隊反對,1隊棄權。這與英超修法至少需要的14張贊成票(三分之二多數)相距甚遠。
錨定規則,有人將之稱作工資帽,用大白話來說就是“強隊能花多少錢,由弱隊決定”:英超各隊依據排名制定系數,每隊工資、轉會費、經紀人傭金的支出,須在墊底球隊的轉播收入+獎金(獎金額基于成績和曝光度而定)的5倍以內。以2023-24賽季為例,副班長謝菲聯轉播+獎金收入共1.095億英鎊,那么榜首球隊的陣容支出須在5.5億之內。這樣一條規則,早已引發廣泛反對。英格蘭職業球員協會以及多家經紀公司都曾發出威脅,如果施行如此“惡法”,將把英超告上法庭。目前來說,錨定已經胎死腹中,這在人們的意料之內。
另兩項規則,SCR得到了14張贊成票,壓線過關;SSR則全票通過。這個結果意味著,PSR,也就是“3年內虧損不得超過1.05億英鎊”的規則即將成為歷史。那么,SCR和SSR到底是什么東西?
SCR,所謂“球隊成本比例規則”,與歐足聯近年的財政公平規則十分近似。英超SCR要求,各隊在球員和主教練的工資、經紀人傭金、轉會費攤銷或減值上的開銷,不得超過“足球營收和球員出售利潤/虧損”的85%。而歐足聯的類似規則已在上賽季和本賽季施行了兩年,英超歐戰球隊要接受70%這一比例的限制。
相比此前的類似規則,英超新規對于計算比值的分子和分母的描述都有一些細節變化。比如分子中,教練成本一項只計算主教練,分母中則強調了“足球營收”。何謂“足球營收”?英媒披露,它的重要含義,就是不再允許將賣女足、賣酒店這類資產處置取得的營收計入財政公平算式,切爾西、埃弗頓、阿斯頓維拉等隊鉆過的規則空子現在被堵上了。
30%的“奢侈稅”空間
英媒透露,對SCR投下反對票的6家俱樂部是布萊頓、伯恩茅斯、利茲聯、布倫特福德、水晶宮、富勒姆——大部分都是近年勢頭不錯的中小球隊。這些球隊近年都不曾面對財政公平違規的實質危險,但他們擔心新規將限制他們的支出能力。不過,普遍觀點是,SCR相比PSR更為寬松,所以早就呼吁修法的眾多球隊才會投票贊成。
英超官方對SCR“重大意義”的描述十分考驗閱讀理解能力,“新規則體系的關鍵特征包括:透明的賽季內監測和處罰、對于競技表現不佳的保護機制、賦予各隊在取得收入之前進行支出的能力、加強場外投資的能力,以及通過聚焦足球成本來減少復雜性?!?/p>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85%比值并非不留余地。官方把85%稱作“綠色閾值”,在此之上還有個“紅色閾值”,額外再給30%,也就是總值達到115%。按官方介紹,俱樂部將擁有“30%多年度額度”,以使開支超過85%的比例。使用這個額度,將產生“稅款”,類似于“奢侈稅”,相當于罰款。一旦額度耗盡,俱樂部將必須遵守85%規則,否則將面臨競技處罰。為何設置這個超支緩沖區?英超解釋稱:“這允許了俱樂部在取得收入之前進行投資,并應對整個賽季的合理波動或競技表現不佳?!?/p>
所謂“多年度”,該怎么理解?英超舉例說,如果某俱樂部在第1個賽季SCR考核中的比例是100%,即在30%超額限度中動用了15%,那么,第2個賽季,其超額額度就只剩15%,紅色閾值變成了100%。如果該賽季考核結果是101%,就構成跨越紅色閾值,將遭受競技處罰。所謂“競技處罰”,其實就是“扣分”的委婉說法。
還有一項細則,建議不想燒腦的人停止閱讀:85%綠線達標,會獲得10%的額度獎勵。比如,一家俱樂部第1個賽季SCR考核比值是100%,即超越綠線15%,那么第2季的紅線就退至100%(115減15),而在第2季,該隊SCR數值達標,即低于85%,那么,不管低出多少,第3季的紅線額度都追加10%,達到110%。假如第3季又低于85%,按說又該獲得10%獎勵,但第4季的紅色閾值不會是120%,而是最高不能突破115%。
越紅線扣分,6分起步
至于違反SCR的下場,自然要分為跨越綠線和跨越紅線兩種情況。
跨綠線而未越紅線,也就是85%至115%之間,需要繳納超支稅。英超官方舉的例子是:假如一家俱樂部超支25萬英鎊,SCR考核比值是89%,即超額4%,那么罰款額就是250000×0.04=10000英鎊。
不過,官方這個例子其實毫無意義,因為一家英超俱樂部營收額的4%不可能只有25萬鎊。舉個更貼近豪門的例子是,一家俱樂部如果年營收7億英鎊,超支4%應該是2800萬鎊。那么,罰款額應該是2800萬×0.04=112萬。這樣看來,這個罰款額度對很多球隊來說,承受起來并不會非常痛苦。
第二種就是跨越紅線,超過了115%,這個下場就是扣減聯賽積分了:至少扣6分,跨越紅線每650萬英鎊額外扣1分。據此,假如有俱樂部膽敢越過紅線6500萬鎊,對它的扣分就應該是6分+10分,一共扣16分。
那么,各隊按目前情況,能在SCR考核中達標嗎?按競技網估算,大部分球隊問題不大,只有阿斯頓維拉、諾丁漢森林、利茲聯、富勒姆和伯恩茅斯都越過了85%綠色閾值,伯恩茅斯超額幅度最大,達到了104%,也就是花的比掙的多,但依然沒觸及115%的紅線,仍有操作空間。

至于SSR,這個“可持續發展與體系韌性規則”既然能全票通過,顯然是各隊判定達標無難度。SSR由三個部分組成:營運資本測試、流動性測試、正股權測試。這三項分別評估俱樂部的短期、中期和長期財務健康。SSR最重要的價值,在于考察俱樂部有沒有抵御風險(如降級或未能取得歐戰資格)的能力。官方關于這些規則的介紹十分復雜繁瑣,關鍵在于,違規后的懲罰措施沒有扣分這種狠招,但各隊可能在簽署新合同等事宜上被卡脖子。